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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2026

🌿【竹東鎮生命禮儀館冷凍室 8月1日起重新啟用】🌿

為提供更完善的殯葬服務,竹東鎮生命禮儀館冷凍室將自115年8月1日(星期六)凌晨0時起重新啟用,請有需求的家屬及相關業者留意以下事項。

📌 冷凍室重新啟用
自 115年8月1日凌晨0時起,入館之亡者皆應使用本館冷凍室,並依「新竹縣竹東鎮殯儀館使用規費標準」收取冷凍室使用費及遺體入出冰櫃工資等相關費用。

📌 原移動冰櫃使用規定
115年7月31日以前已入館之亡者,得繼續使用原移動冰櫃,惟最遲應於亡者出館當日撤離。

📞 如有相關疑問
歡迎洽詢竹東鎮生命禮儀館
☎️ 03-5100960

竹東鎮公所將持續秉持溫暖、貼心的服務精神,提供完善的生命禮儀服務,陪伴家屬走過人生的重要時刻,感謝鄉親的理解與配合。❤️

#竹東鎮公所 #生命禮儀館 #冷凍室重啟 #便民服務 #溫暖陪伴 #貼心服務

20/07/2026

《親人雖然離開了,仍可重新連結那份愛與支持》

親人離開以後,最痛的往往不只是「再也見不到」。

而是生活中遇到事情時,再也不能像從前一樣問:

「如果是他,會怎麼說?」
「如果是她,會不會支持我?」
「我現在真的很需要一個擁抱……」

以前難過時,還有一個人可以回去找。

如今,那個位置空了。

有些話打了一半,才想起再也無法傳出去;
有些好消息出現時,第一個想告訴的人,已經不在;
有些委屈忍了很久,只因為世上最懂自己的那個人離開了。

可是,親人的生命雖然結束了,彼此的關係並沒有消失。

曾經得到的疼愛、陪伴、鼓勵與支持,早已在一次次相處中,進入自己的生命。

只是悲傷太深時,暫時感覺不到了。

以下是一個溫柔的練習。

不是召喚,也不是假裝親人還活著,而是透過記憶與內在對話,重新找回那份曾經真實存在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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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準備一個不被打擾的空間

找一個可以安心流淚的地方。

把手機調成靜音,準備一張親人的照片,或一件曾經使用過的物品。

可能是一件衣服、一只手錶、一條手帕、一封信,也可能只是一張熟悉的照片。

將手輕輕放在心口,不必急著放鬆,也不必要求自己平靜。

只是慢慢地告訴自己:

「此刻是安全的。」
「我只是回來看看這份愛。」
「如果眼淚想流下來,也沒有關係。」

---

▍第二步:不要先回想離別,先回到曾經被愛的時刻

閉上眼睛,想起一個很平凡、卻充滿愛的畫面。

也許是親人在廚房為家人準備晚餐忙碌的背影;
也許是出門前,反覆叮嚀要帶外套;
也許是一起吃飯、看電視、坐車回家的某一天;
也許只是那個人喊自己名字時,熟悉的聲音。

也許是自己難過、疲憊的時候,
親人曾經握著自己的手、拍拍肩膀,
輕輕摸摸頭,對自己說:

「這次要加油喔。」
「沒關係,慢慢來。」
「有我在。」

試著重新感受,那隻手曾經傳來的溫度。

被握住時的安心、
被拍拍肩膀時的鼓勵、
被輕輕撫摸時,那份不需要言語的疼愛與支持。

即使那雙手如今已經無法再次觸碰,身體也許仍然記得,那份溫柔曾經真實存在過。

慢慢看看那個畫面。

當時的光線是什麼顏色?
周圍有什麼聲音?
親人的表情是什麼?
那隻手放在身上的感覺,又是什麼?

然後在心裡輕輕地說:

「原來,我真的曾經被這樣愛過。」
「這份愛,直到現在仍然留在我的生命裡。」

停留一會兒。

如果胸口開始發酸,不需要忍住。

那不是脆弱。

而是身體重新認出了,那個曾經深深愛著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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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把現在最想說的話,完整地說出來

想像親人正安靜地坐在面前。

不必想像得很清楚,只要知道,那份熟悉的愛正在聽。

可以慢慢地說:

「我真的很想念您。」
「您離開以後,我其實過得很辛苦。」
「有些時候,我看起來好好的,心裡卻很想回家找您。」
「最近發生了一件事,我一直很想告訴您。」
「那時候沒能說出口的話,我到現在還放在心裡。」
「如果曾經讓您擔心,對不起。」
「謝謝您曾經這樣愛我。」

不必把話說得漂亮。

即使只有一句:

「我真的好想再抱抱您。」

也已經足夠。

那些來不及說的感謝、道歉、委屈與思念,可以在這個時刻,慢慢地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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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想一想,深愛自己的親人會怎麼回答

這一步,不需要猜測另一個世界發生了什麼。

只要回到過去真實的相處裡。

依照對親人的了解,如果那個深愛自己的人,此刻看見自己一路撐到現在,會說些什麼?

也許會說:

「辛苦了,別再什麼都自己扛。」
「已經做得很好了,不要一直怪自己。」
「那時候的事,我沒有怪過。」
「記得吃飯,記得休息。」
「去過自己想過的生活,不必因為想念我,就把自己留在悲傷裡。」
「我最放心不下的,不是自己離開了,而是我走了以後,留下的人不再好好照顧自己。」

讓那句話慢慢浮現。

不要急著判斷是不是真的。

只要問問自己:

「這是不是那個愛我的人,最可能對我說的話?」

如果答案是,就讓自己好好聽一次。

也許,這正是多年相處留下來的愛,正在透過內心,繼續支持自己。

---

▍第五步:給自己一個未完成的擁抱

雙手交叉,輕輕抱住自己的肩膀。

想像這個擁抱裡,也有親人曾經給過的溫度。

那雙熟悉的手,仍像從前一樣,輕輕地拍拍肩膀、摸摸頭。

那個熟悉的聲音,仍在心裡說:

「加油。」
「慢慢來。」
「不要怕。」
「不管發生什麼事,我都希望自己好好的。」

一邊抱著自己,一邊慢慢地說:

「我會帶著您的愛,繼續生活。」
「我不需要忘記,才能往前走。」
「我可以一邊想念,一邊好好活著。」
「當我照顧自己,也是在回應您曾經給我的愛。」

如果此刻眼淚停不下來,就讓它流。

那些眼淚,不是在把親人送得更遠。

而是心裡那份壓了很久、來不及表達的愛,終於有地方可以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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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把親人的愛,化成今天能完成的一件小事

練習結束後,為自己做一件親人知道了會安心的事。

好好吃一頓飯。
早一點休息。
出去曬曬太陽。
照顧自己的身體。
去看看曾經一起看過的風景。
或者,完成親人生前一直鼓勵自己去做的事。

這是在告訴那份愛:

「您曾經給我的,我有收到。」
「您希望我好好生活,我會努力做到。」
「現在,我會把這份愛繼續活下去。」

---

親人離開以後,愛並沒有跟著消失。

那份愛只是換了一種存在的方式。

從前,是親人在身旁提醒、照顧、牽掛;
後來,那個聲音慢慢住進心裡,成為低潮時扶住自己的力量。

總有一天,想起親人時,心裡仍然會痛,卻不再只有失去。

也會記得:

自己曾經被一個人放在心上。
曾經有人握著自己的手,陪自己走過害怕的時候。
曾經有人拍拍自己的肩膀,喊著「加油」。
曾經有人輕輕摸著自己的頭,希望自己平安、快樂,好好長大。

那份溫度,身體還記得。
那份聲音,心裡還留著。
那份支持,也早已成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所以,當有一天真的很累、很想念時,可以再次閉上眼睛,握住自己的手,輕輕地告訴自己:

「我知道,您曾經很愛我。」
「直到現在,我依然被這份愛支持著。」
「我會帶著您的祝福,繼續走下去。」

人離開了,愛沒有離開。

它只是從身旁的位置,
慢慢搬進了心裡。

留言:「愛的圓滿」 給您更多支持練習影片

19/07/2026
19/07/2026

這次救護車不是送媽媽去治療,而是送她到安寧病房,好好走完最後一段路。

媽媽六十八歲,胰臟癌已經轉移到肝臟。最後一次住院時,醫師說她的身體已經承受不了化療,再做更多檢查和侵入性治療,也很難改變結果。我們和安寧共照團隊談過後,決定先帶她回家。

剛回家的前幾天,她還能靠在床頭喝幾口魚湯,也會嫌我把電視開得太大聲。後來她吃得越來越少,清醒的時間一天比一天短,叫她時偶爾會睜眼,過沒多久又睡著。

我原本以為,只要把藥準備好、照著護理師教的方法翻身和做口腔照護,就能讓她一直待在熟悉的家裡。可是到了第七天晚上,她的呼吸突然變得很急,喉嚨裡也一直有痰聲。我和弟弟輪流守在床邊,誰都不敢睡,只要她皺一下眉,我們就慌著翻藥袋、打電話問該怎麼辦。

居家安寧護理師隔天到家裡評估後,告訴我們,媽媽的身體可能正在進入最後階段。如果家人已經很害怕,或症狀在家裡不容易處理,也可以轉到安寧病房,由醫療團隊接手照顧。

我聽完第一個反應是拒絕。

媽媽以前說過,她想在家,不想再住院。我總覺得把她送回醫院,像是我們沒有做到答應她的事。可是看著弟弟整晚盯著她的呼吸,我才承認,我們不是不願意陪,而是真的不知道下一個狀況來時,該怎麼接住。

轉院那天,媽媽躺在救護車的推床上,身上只蓋著她平常最喜歡的薄毯。我坐在旁邊握著她的手,一路上都沒有說話。以前每次送她去醫院,我都相信治療完就能把她接回家;只有這一次,我心裡很清楚,她可能不會再回到那張熟悉的床了。

安寧病房和我想像的不太一樣。房間裡沒有太多急促的警示聲,燈光也比較柔和,旁邊留了位置讓家人坐著陪伴。護理師先問媽媽平常喜歡別人怎麼稱呼她,再替她調整姿勢、處理喘和分泌物,也教我們怎麼幫她擦嘴、摸手,不必一直盯著血氧數字。

那天晚上,是我們一個星期以來第一次有人真的睡著。

不是因為不擔心了,而是終於知道,如果媽媽突然喘起來、躁動,或出現其他變化,門外有人可以立刻進來處理。我不用再一邊害怕她痛苦,一邊懷疑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麼。

媽媽大部分時間都在昏睡,但叫她名字時,手指偶爾還會動一下。我靠在她耳邊說,家裡的瓦斯關好了,陽台的衣服也收了,弟弟今天有記得吃飯。這些話很普通,可是到了那個時候,我已經不想再說什麼「妳一定要撐住」。

我只希望她知道,我們都在。

以前我以為,選擇安寧病房,是承認自己留不住她。後來才明白,我們沒有把媽媽送走,也沒有停止照顧她。只是當我們的手已經接不住她所有的不舒服時,願意讓更專業的人一起幫忙。

回家,是我們最初想替她守住的願望;來到安寧病房,則是我們最後能替她做的調整。

如果媽媽真的要走,我希望她不是在我們的慌亂和自責裡離開,而是在有人替她處理疼痛、有人握著她的手,也有人輕聲告訴她:

「妳可以放心休息,我們都在這裡。」

找禮儀公司也是不錯的做法
16/07/2026

找禮儀公司也是不錯的做法

【急診✖️安寧✖️法醫✖️老年醫學 QA:長輩在家安詳離世,千萬別急著打119!醫師圖解「善終」的正確處理流程,教您如何在家順利取得死亡證明!🕊️🏥⚖️】

​大家好,我是曾醫師!👨‍⚕️
​今天收到一位家屬非常勇敢且務實的提問。這是一個我們在門診很少主動談起,但每個家庭最終都會面臨的必修課:
​👉 「請問若是年老體弱或癌末的病友,在家中突然心跳停止過世,且已簽署 DNR(拒絕心肺復甦術),我們家屬該打 119 送醫院嗎?若不送醫院,該如何處置才能申請死亡診斷證明呢?」
​曾醫師首先要深深地向您致敬。您願意提前為家人的善終做準備,這份清明與大愛,是給末期病人最珍貴的禮物。
​✅ 結論先行: 如果長輩的心願是在家自然老去、安詳離世,當那一刻到來時,「請千萬【不要】打 119 送急診!」 119 的職責是「救命」,一旦送往急診,就會啟動繁瑣的醫療與通報程序,讓長輩在冰冷的急診室離開。
如果您希望長輩在家中安詳善終,正確的做法是透過「居家安寧團隊」或請衛生所/基層診所醫師到家中進行「行政相驗」,就能合法且溫馨地在家中取得死亡證明!
​讓我們切換「五大專科與法醫學的顯微鏡」,帶您看懂台灣醫療與警政法規下的善終流程:
​🔍 【五大專科與法醫學的顯微鏡視角】
​1️⃣ 急診室醫師視角(為什麼千萬別打 119?):
急診室是搶救生命的地方。如果您打了 119,救護人員到場的標準程序就是「急救」。就算您出示了 DNR,救護車也無法在車上直接開立死亡證明,只能把大體當作「到院前死亡 (DOA)」送進急診室。
🚨 急診的無奈: 急診醫師如果不清楚病患過去的病史,依法是不能隨便開立死亡證明的!這時急診醫師只能開立「到院前死亡 (DOA)證明書」並通報警察,把長輩的大體移往醫院的太平間或殯儀館,這絕對不是家屬希望看到的善終畫面。
​2️⃣ 安寧緩和與老年醫學視角(「居家安寧」是最好的防護網):
對於年老體弱或癌末病友,我們最強烈建議的是提前申請「居家安寧照護」。
當病患在家中安詳停止呼吸時,家屬完全不用慌張,只需要撥打居家安寧團隊的「24 小時聯絡電話」。熟識的安寧醫師或護理師會來到家中,為長輩做最後的身體護理,並直接在家中開立死亡診斷書。長輩可以安安穩穩地躺在自己熟悉的床上,聽著佛號或詩歌,圓滿落幕。
​3️⃣ 法醫學與一般內科視角(「行政相驗」與「司法相驗」的天壤之別):
如果您沒有申請居家安寧,長輩突然在家過世,在台灣法律上,這叫作「非醫院內死亡」。這時會面臨兩條路:
​⚖️ 司法相驗(報警 110): 如果死因不明、沒有病歷,警察就會介入,請檢察官和法醫來「驗屍」。現場會拉起封鎖線,大體會被移走,對家屬是極大的折磨。
​📝 行政相驗(找衛生所/診所): 這是我們希望家屬走的合法溫馨路線!只要長輩是「自然老邁」或「疾病末期」過世,家屬只要準備好長輩「近期的醫院診斷證明書」,請當地衛生所或有提供行政相驗的基層診所醫師,來到家中確認沒有外力介入,就能合法開立死亡證明。
​💡 【家屬必備的實戰行動指南】
​如果您家中有衰弱或癌末長輩,請立刻將以下 3 個「在家善終」SOP 留存(✅ 條列式說明):
​📂 生前準備「護身符」: 請務必在長輩意識清醒時簽署 DNR(預立醫療決定/拒絕心肺復甦術)。最重要的是,每隔幾個月,就要向原看診醫院申請一份最新的「診斷證明書(上面須註明為末期疾病)」與病歷摘要,放在家中抽屜備用。
​🕊️ 那一刻來臨時(半夜過世怎麼辦?):
如果您摸不到脈搏呼吸了,請保持冷靜,不要打 119。您可以先幫長輩擦拭身體、換上乾淨的衣服。如果是半夜,請安心陪伴長輩到天亮。
​📞 天亮後的聯絡順序:
√​有居家安寧: 直接打給安寧團隊的醫師。
√​無居家安寧: 天亮後,帶著長輩的身分證與「近期的醫院診斷證明書」,前往當地的「衛生所」或有辦理行政相驗的「基層診所」,申請醫師到府「行政相驗」。
√​禮儀社協助: 您也可以第一時間聯絡熟識的禮儀社,他們通常都有配合的合法相驗醫師名單,能引導您走完行政相驗的流程。
​【曾醫師的終極總結】
「死亡不是醫療的失敗,無法讓病人平靜地離開,才是醫療的遺憾。」
在家善終是許多台灣長輩最深切的期盼。只要我們提前備妥「近期診斷證明」與「DNR」,並了解「行政相驗」的合法管道,我們就能為摯愛的家人,拉起一張最溫柔的安全網,讓他們在熟悉的家裡,充滿尊嚴地走向下一段旅程!
​大家有聽過「居家安寧」或「行政相驗」嗎?您是否也曾和家人討論過未來想要在哪裡、用什麼方式道別呢?歡迎在留言區分享您的看法!👇
​📚 【最新警政法令與醫療法規參考】
•​台灣《醫療法》第 76 條與《醫師法》第 11-1 條: 醫院、診所對於非死於該機構內之病患,如無法確定死因,依法不得開立死亡證明書。故急診室醫師對於到院前心跳停止 (OHCA) 且無近期完整病歷之患者,通常需依法轉介警方進行司法相驗。
•​台灣《醫療機構辦理相驗及開立死亡證明書作業參考流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 對於在家自然病故之末期病人,家屬得檢具病患身分證、生前就醫之診斷證明書及病歷摘要,向所在地之衛生所或指定醫療機構申請「行政相驗」。經醫師檢視無他殺嫌疑,且與生前疾病病程相符者,即可依法由相驗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無須通報警政單位進行法醫學上之司法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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