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2026
一百零九次校安通報之後
一個精神科醫師對北市國小暴力事件的臨床提問
許景琦(精神科醫師、美國約翰霍斯金斯大學公共衛生博士)
台北市議員近日揭露,一名國小學童自2023年入學至今,累積校安通報高達109次,其中攻擊同學58次、教職員介入制止反遭攻擊33次、破壞公物18次,光是今年上半年就通報46次。過程中,有導師身心崩潰、當眾揚言輕生,也有導師在制止衝突時脊椎受傷、送醫至今未能返校。這些數字令人心痛,也讓整個社會陷入面對這樣的的校園霸凌事件「應該怎麼辦」的焦慮。
輿論有兩派主張:一派要求嚴懲、要求家長負責,甚至喊出「鐵拳教育」;另一派則同情第一線教師,痛批校安通報形同虛設。身為臨床工作的精神科醫師,我想提出另一個看問題的角度:在「管教」與「處罰」之外,根本的問題是—這個孩子,會不會是「生病」了,孩子會出現如此暴力舉動與其成長環境背後的關係。
然而我也必須聲明,任何一位負責任的精神科醫師,都不可能、也不應僅憑媒體報導與二手描述,就對一個素未謀面的孩子做出任何診斷。這是專業上明確的禁忌,我們無法宣稱這名學童「罹患某某疾病」。
但從臨床工作訓練去觀察「行為型態」(behavioral pattern)。如果一個孩子以每週數次、持續數年的頻率出現與情境嚴重不成比例的暴怒、攻擊與破壞,而且在多重情境(教室、走廊、面對不同老師)多次反覆發生,多達109次通報——這樣的型態,本身就是一個強烈的醫療警訊。它在提醒我們:這已經不是單純的「調皮」「沒家教」或「品德問題」,而是需要專業評估的兒童精神醫療議題。
有家長在網路上搜尋到「侵擾性情緒失調症」(Disruptive Mood Dysregulation Disorder,簡稱 DMDD)拿出來討論。DMDD 是美國精神醫學會在2013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中,正式納入的兒童情緒障礙診斷。它的核心特徵包括:嚴重且反覆的暴怒發作,可以是言語(如尖叫、辱罵)或肢體(如打人、摔東西、破壞物品)的形式,且與當下情境或誘發事件嚴重不成比例;這樣的發作平均每週三次以上;在兩次發作之間,孩子並非平靜,而是「大部分時間」都處於易怒、暴躁、生氣的情緒底色。
DMDD 之所以被創造出來,有一段重要的背景。過去二十年,兒童被診斷為「兒童雙相情緒障礙症(兒童躁鬱症)」的比例一度大幅上升,許多長期易怒、暴怒的孩子被貼上躁鬱症標籤、長期服用情緒穩定劑與抗精神病藥物。學界後來發現,這群「慢性易怒」的孩子,長期追蹤下來多半並沒有發展成真正的躁鬱症,反而更容易走向憂鬱症與焦慮症。DMDD 的設立,正是為了把這群孩子從過度診斷、過度用藥中區分出來,給予更精準的理解與治療。
在兒童精神醫學中——長期的暴怒與攻擊,有相當高的比例與孩子自身所處的環境有關:家庭教養方式、依附關係的品質、是否曾經目睹或經歷創傷、情緒是否長期不被承接。從新聞報導中提到家長社經地位不低、卻對孩子的行為採取縱容甚至反過來對老師濫訴、恐嚇的態度,這樣的家庭互動模式本身,就可能是孩子情緒行為問題的成因之一,而非單純的背景資訊。
因此,事件中這個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一次完整的兒童青少年精神科評估,而不是又一次的記過、通報,或又一場記者會。
這起事件最令外界沉痛、民代批評的是—為什麼高達109次校安通報都失敗了,學校、主管機關「看見」了問題,卻始終用錯了工具。校安通報是一套行政與安全機制,它能記錄、能列管,卻不能治療。當一個需要醫療與特殊教育介入的孩子,被關在一套只會反覆記錄、卻無力改變病程的行政流程裡,結果就是:孩子沒有變好、同學持續受害、老師被消耗到崩潰或受傷。
這不是任何一位第一線導師的失職。要求一位沒有精神醫療背景、手上還有二、三十個孩子要照顧的級任老師,去獨自承接一個可能罹患情緒行為障礙的孩子四年,本身就是一種制度性的殘忍。
站在精神科醫師的立場,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供教育與衛生主管機關參考:
第一,儘速安排完整的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鑑定,並啟動特殊教育「情緒行為障礙」的鑑定與安置。這是把問題從「管教框架」正式移轉到「醫療與特教框架」的關鍵一步。唯有先釐清孩子究竟發生了什麼,後續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資源班、抽離式輔導、甚至專責助理人力,才有正確的依據。
第二,建立「醫療—教育—社政—(必要時)司法」的跨專業整合,而不是各局處各自為政。兒童情緒行為障礙的處理,從來不是任何單一系統能獨力完成的。醫療端負責診斷與治療,教育端負責課程調整與安置,社政端評估家庭功能與是否需要兒少保護介入,必要時由司法或家事系統督促家長配合。市府已成立跨局處小組,方向正確,關鍵在於能否真正落實到個案層次、而非停留在會議與究責的層次。
第三,將家長納入「治療同盟」,必要時輔以法律強制力。兒童精神醫療最大的變數,往往是家長的態度。若家長持續否認問題、拒絕就醫、甚至反過來以濫訴消耗教學現場,任何醫療計畫都會落空。此時,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賦予的強制親職教育、乃至於評估孩子是否處於「不利處境」的機制,就必須被審慎地啟動。這麼做不是為了懲罰家長,而是為了保障孩子接受治療的權利——被剝奪就醫機會的孩子,同樣是受害者。
第,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請務必同步照顧受害的老師與同學。一名脊椎受傷、身心崩潰的老師,本身就是需要被醫療與職業安全體系接住的傷者;長期在暴力陰影下上課的同班同學,也可能出現焦慮、恐懼與創傷反應,需要校園心理資源的主動介入。談論加害孩子的醫療需求,絕不等於要求其他人無限度地包容暴力。孩子有接受治療的權利,老師與同學也有在安全環境中工作與學習的權利,這兩者必須被同時捍衛,而不是相互犧牲。
思考很久決定寫這篇文章,不是要為任何一方脫罪,更不是要把「他有病」當成暴力的免罪符。我想強調的是:當我們只在「嚴懲」與「包容」之間擺盪時,可能正好錯過了唯一真正有用的那條路——精準的診斷與適切的治療。韓劇鐵拳教育,以暴制暴的管教手段,讓校園霸凌事件的受害者及社會大眾集體共鳴熱議,更重要是要去正視如何將孩子從標籤裡救出來,也把老師從絕境裡救出來!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長年關注情緒與精神健康議題。本文僅就公開報導所呈現之行為型態提出一般性醫療觀點,不構成對任何特定個案之診斷。)
感謝媒體關心披露
逾百次校安通報為何失靈?精神科醫許景琦點出問題:孩子恐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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