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2026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諮商輔導組
專任心理師-職務代理人延長公告
一、聘期:
該職務係育嬰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進用期間預定為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若遇該員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或提前申請復職,聘期將提前終止。
二、應徵資格:
國內外大學諮商輔導及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 (含)以上畢業,具心理師證照,工作態度熱誠、主動積極,有大專校院學生諮商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職務代理人
1.個別諮商與文創學院院心理師業務。
2.高關懷學生追蹤。
3.危機與特殊個案協處。
4.心理衛生預防推廣活動。
5.生命教育推廣與執行(含憂鬱與自殺三級預防行政)、生命教育委員會業務。
6.心理輔導文宣品、海報規劃印製與總管理。
7.辦公空間整體規劃與採購(含財產物品管理統籌) 。
8.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四、待遇: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人員報酬支給標準表,聘任人員碩士學歷以上者,以行政專員第五年薪級支給(45,656元)。具專業證照加給於試用期滿後提出申請,並經本校加給評量小組審議通過後簽准加給。
五、應徵方式:
1.檢附應徵資料:(1)履歷表(2)自傳(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相關經歷證明影本(5)其他有助資格審查之相關資料影本,如專業證照、專業訓練證明等;郵寄履歷資料請一併填寫電子表單:
職務代理人:https://forms.gle/wjAZx5HhWDqbfpLs7
2. 於115年 8月19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逕寄411030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57號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組,信封註明『應徵專任心理師』或『應徵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代)』。
3. 檢附資料經初審通過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案蒐集之相關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
4. 正取各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或因故離職,則依序通知遞補。
如有疑問請來電聯繫林以琇心理師(04-23924505分機2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