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2026
在台灣,客戶要求「空白收據」或「虛報金額(高報)」,對收據提供者(您)而言,潛藏極大的刑事與民事風險。這在法律上屬於典型的「幫助他人逃漏稅」及「文書登載不實」。
以下是您必須承擔的風險分析:
1. 刑事責任:偽造文書與詐欺
[刑法] 第 215 條(業務登載不實罪): 您身為代工服務提供者,在業務上製作的收據應如實記載。若高報金額,即屬「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詐欺罪: 如果客戶拿著這張高報的收據去向公司、政府單位報帳(領取差額),客戶涉嫌「詐欺」或「侵占」,而您提供收據的行為會被視為幫助犯。
2. 稅務風險:稅捐稽徵法
[稅捐稽徵法] 第 43 條(教唆或幫助逃漏稅): 幫助他人逃漏稅捐者,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 新台幣 60,000 元以下罰金。
收入申報不符: 若您是合法登記的商號,您開出 10,000 元的收據,國稅局會認定您的年收入增加了 10,000 元。若您實際只拿 5,000 元,您不僅幫別人逃稅,還要自己多繳這 5,000 元產生的稅金,非常不划算。
3. 空白收據的致命風險
金額失控: 您交出空白收據(蓋好店章),等於交出一張「金額任人填」的支票。
背黑鍋: 若客戶填寫了一個誇張的天價(例如 50 萬台幣)去報帳,國稅局查帳時會直接找上您。您無法證明收據是客戶事後填寫的,屆時所有稅務責任與法律追訴都會由您承擔。
老闆真心建議:會提出這種要求的客戶,通常較不尊重專業且誠信堪憂。為了幾百元的代工費去扛「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風險,絕對是賠本生意。
這位客戶是長期合作的固定客,還是初次配合的新客戶呢?(初次配合就提這種要求的風險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