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6/2026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很多稅務規劃的廣告視頻教人怎麼省房產升值稅. 就這問題, 來討論討論好壞處.
兒子為了省增值稅, 把房子"贈與"給爸爸. 兒子從他自己的 lifetime exemption 去扣, 就不用付贈與稅. 然後用 TOD 方式, 把兒子作為受益人. 在老父親去世後, 兒子是繼承人. 房子又回到兒子手上. 網路上這些稅務規劃的人強調的是, 當兒子繼承了這房子後, 兒子就可以享有 step-up 的優惠, 因此這兒子不用付贈與稅, 省下了增值稅, 老爸也沒有遺產稅 (如果老爸的遺產沒有超過終身免稅額度.
這好像很有道理. 贈與稅, 增值稅, 遺產稅都省了. 多好啊.
但是, 這真的那麼好嗎?
這要考慮的是
1. 這兒子有沒有其他兄弟姊妹. 兄弟姊妹之間是不是相親相愛.
2. 房子過戶給老爸了. 老爸會不會把房子賣了.
3. 如果賣了, 老爸要付稅.
4. 老媽如果還在, 或許老爸不敢賣房. 如果老媽不在了, 有了後媽, 後媽也有自己的子女. 那會花生省魔術? 這情況, 就有下一個問題了...
5. 房子在老爸名下, 老爸可以修改TOD 受益人.
所以, 網路上有很多這種 teaser, 不了解的, 常常會被誤導. 稅務規劃不是 one-size fits all. 要找對的人來做個案分析.